明代典籍《黄金策》逐句解读之16
“爻遇令星,物难我害”(出自《黄金策》)
✍爻遇令星,按照古籍的注解,是指“四时月令之辰”,即指卦中的爻刚好逢月令。这句话意思是说,卦中之爻不管其或动或静,只要爻临月令,就是爻得旺相之征兆,即使卦中见有对其构成刑、冲、克、害的动爻,也伤害不了它令它变衰败。故说“亦是得时健旺之星。虽见刑冲克害,不能挫其势”。而熟悉传统六爻作用体系的学者都清晰,能全面影响卦中之爻的,不仅有月令,同时还有日令,合称为“日月组合”,所以爻遇令星,应该扩展理解为,既可以指月令,也可以指日令。《黄金策》这句话,对古代六爻的主流立论影响深远,古人一直以月令与日辰视为“万卜之提纲”,其对卦中目标爻的作用,甚至超过了动兆。当卦中的用神世爻,同时面临日、月、动、变作用的时候,逐一机械统计旺衰绝对数量之余,一旦综合比对出现总体平衡,例如日月令爻旺相,而动变使爻衰败,往往更加倾向于日月的作用方向加以判定,更别提如若爻临月令或日令,那么动变元素更加克伤不它了,因此出现以上“爻遇令星,物难我害”的既往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