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为己,应为人,大宜契合;动为始,变为终,最怕交争。”(出自《黄金策》)
明代刘伯温《黄金策》这段话的寓意,是指纳甲六爻体系里的每一个周易卦象,都安有“世”与“应”两个标志,持世的爻代表自己,持应的爻代表他人,世应两爻最好能彼此相生、相合意气相投。而周易卦象里头发动的爻称为“动爻”,它变化出的爻则称为“变爻”,动爻往往代表事态的开始阶段,而变爻往往寓意事态的终端结局,不宜彼此产生相克、相冲的争执对抗。
古代的六爻理论框架表达,一般都比较粗线条,过于粗犷的阐述则会使理论方向变得模棱两可,影响实用效率。其实《黄金策》以上阐述想要用之有效,都应该赋予其前提条件。因为一卦之中的应爻,它不仅只代表事态之中的他人,同时也可以代表整个事态的本身,应爻作为事态的辅助信息点位,核心定性作用低于用神,所以它对世爻的彼此关系,并非一定相生相合就好,相克相冲就不好,应爻只是细节层面事态深层解读的辅助点罢了。至于动爻与变爻,虽然一般都是事态趋势的最核心信息,但也非动与变彼此对抗就一定不好,假设是忌神发动变出回头克、动爻相克变爻之类的,总不能直接就武断这种动变格局不好吧。因此个人认为,这些理论阐述应该有条件应用,粗略阐述如下:
✍当卦象涉及具体特指人物的时候,或者与他人存在明里暗里竞争的事态之中,这时候可明确世爻代表自己、应爻则代表特定的他人或者竞争者。世应这时候更适宜彼此相生相合,不宜彼此相克冲突。
✍在卦象的细节分析层面,“动为始变为终”这个概念思维可存在于任何动爻当中,往往作为事后与事外、过程轨迹刻画的深化解读用途。如若作为定性信息看待,当卦象出现一爻独发的情形,则动始变终的事实演变概率大增,现代六爻体系里“一爻独发、变爻为用”等等定性理论形成,都是依据这个原理。但动爻与变爻之间的冲克,对卦象如何定性并不构成影响。
“应位遭伤,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岂宜自己之谋”(出自《黄金策》)
明代刘伯温《黄金策》这段话的寓意,是指纳甲六爻体系里的每一个周易卦象的“世”、“应”位置,持世的爻代表自己,持应的爻代表他人。应爻遭克伤了不利他人,同样世爻被克伤了则不利自己。
✍《黄金策》这段话的使用条件,如果用在反映两人或两方彼此互动的卦象,阐述完全正确。这时候世爻代表自己,而应爻代表互动的对方。
✍若是其他的自占自事卦象,“世爻受制,岂宜自己之谋”也基本正确,但心态卦种除外,短期之事除外,事卦之中用神克世反为利好的几种特殊情形除外。
✍“应位遭伤,不利他人之事”,这点如若无条件应用,则诟病较多。古代把好些明争暗斗之事的应爻,看作为潜在竞争对手,应爻受生旺就说他人得逞,应爻被克伤就认为别人受制,但应爻信息其实也可以反映事情本身,不一定非得代表事件中的他人,所以很有必要先仔细鉴别,应爻它是用神原神身份、或是忌神仇神身份。
✍即使是特指代问他人,除非应爻就是用神,否则应爻也只是代表他人的其中一个辅助信息点而已,定性层面还有比它更为重要的用神存在。应爻如果是临忌神、仇神发动,那么此点更可能作为不利他人的信息解读,它被克受制反而是好事了。
作者:朱辰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