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删卜易》020章、六合章
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
相合之法有六:
日月合爻者一也。如丑月占得坎卦,世爻子水与月建作合是也。
爻与爻合者二也。如占得天地否卦,世应两爻俱动,卯与戌合是也。但有一爻不动,亦不为合。
爻动化合者三也。如占得天风姤卦,世爻丑动,化出子水作合是也。
卦逢六合者四也。如占得天地否卦,内外六爻自相和合者是也,不动亦是。
六冲卦变六合者五也。如占得乾为天卦,乃八纯六冲之卦,若外卦三爻俱动,变为乾之泰卦,谓之六冲而变六合是也。
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
日月合爻者一也。如丑月占得坎卦,世爻子水与月建作合是也。
爻与爻合者二也。如占得天地否卦,世应两爻俱动,卯与戌合是也。但有一爻不动,亦不为合。
爻动化合者三也。如占得天风姤卦,世爻丑动,化出子水作合是也。
卦逢六合者四也。如占得天地否卦,内外六爻自相和合者是也,不动亦是。
六冲卦变六合者五也。如占得乾为天卦,乃八纯六冲之卦,若外卦三爻俱动,变为乾之泰卦,谓之六冲而变六合是也。
子水,丑土,寅木,卯木,辰土,巳火,午火,未土 ,申金,酉金,戌土,亥水。
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司四时之旺相。日辰即本日之日辰,又为日建。前章言:月令司三旬之令,令于春则生,令于秋则杀,春夏秋冬,各令其时。独日辰不然,四时俱旺,操生杀之权,与月建同功。
冲旺相之静爻,即为暗动,冲衰弱之静爻,则为日破。爻之旺而静者,冲之则为暗动,愈得其力;爻之衰而静者,冲之则为日破,愈加无用。
冲空即起,冲合即开。爻之衰弱,能生扶拱合,如时雨以滋苗;爻之强旺,能克害刑冲,似秋霜之杀草。爻遇旬空,日辰冲起而为用,谓之冲空则实;爻逢合住,遇日建以冲开,谓之合处逢冲。但凶神合处喜逢冲,吉神合住又不宜冲也。
月将即是月建,又为月令。月将掌一月之权,司三旬之令。一月三十日内,当权得令。
操持万卜之提纲,巡查六爻之善恶,能助卦爻之衰弱,能挫爻象之旺强,制服动变之爻,扶起飞伏之用。月建乃当权之主帅,万卜以之为纲领。爻之衰弱者,能生之、合之、比之、拱之、扶之,衰而亦旺;爻之强旺者,能冲之、克之、刑之、破之,旺而亦衰。
卦有变爻克制动爻者,月建能制服变爻;卦有动爻克制静爻者,月建亦能制服动爻;用神伏藏,被飞神压住者,月建能冲克飞神,生助伏神,以之为用。
爻逢月合而有用,爻逢月破以无功。月建合爻,则为月合,乃有用之爻也。月建冲爻,即为月破,乃无用之爻也。月建不入爻,亦为有用,月建一入卦,愈见刚强。卦无用神,即以月建为用神,不必寻取伏神。月建入卦,动而作元神者,为福更大;动而作忌神者,为祸更深;不入卦者,缓之。
正月建寅,寅木旺,卯木次之;二月建卯,卯木旺,寅木次之。正、二月,木旺生火,火为相,其余金、水、土,俱作休囚。
三月建辰,辰土旺;丑未之土次之。土生金,金为相,木虽不旺,犹有余气,其余水、火,俱作休囚。
四月建巳,巳火旺,午火次之;五月建午,午火旺,巳火次之。四、五月,火旺生土,土为相,其余金、木、水,俱作休囚。
六月建未,未土旺,辰戌之土次之。土生金,金为相,火虽衰矣,犹有余气。其余木、水,俱作休囚。
七月建申,申金旺,酉金次之;八月建酉,酉金旺,申金次之。 七、八月,金旺生水,水为相,其余木、火、土,俱作休囚。
卦有动爻,动而必变。夫变出之爻,能生克冲合本位之动爻,不能生克他爻,而他爻与本位之动爻,亦不能生克变爻。
假令子月卯日,占得“坤之晋”

酉金发动,酉为动爻,变出巳火,巳为变爻,变爻之巳火能回头克本位之酉金,并不能生克他爻。四爻之丑土,动而能生世爻之酉金,不能生变出之酉金;而变出之酉金,亦不能生克他爻。
六爻安静,旺相之爻,可以生得休囚之爻,亦可以克得休囚之爻。盖旺相者,如有力之人也。
假令春季寅卯月,占得“坤卦”

如占父母,巳火为父母,三爻之卯木,当春旺相,能生巳火,即为父母旺相。巳火父母,既逢春木相生,父旺能克子孙,如占子孙,子孙衰矣。春木当令,能克丑未二土,土临兄弟,如占兄弟,谓之休囚无气。余仿此。
受此处之克,得彼处之生,即为克处逢生。大凡用神、元神,以克少生多为吉;忌神,以生多克少为凶。故忌神宜克不宜生。
如:辰月 丙申日(旬空:辰巳),兄占弟痘症,业已临危,得“既济之革”

月建辰土,虽克亥水兄弟,赖申日以生之,又得动爻相生,临危有救。果于本日酉时,得名医疗治而救活也,至己亥日以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