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之变者,有变生、变克、变墓、变绝、变比和,余得验者,凡遇卦化克者,不论用神之衰旺,皆以凶推。
如:巽木变坎水

巽木变坎水,谓之化生,水回头以生木也,即以吉断。
如:震木变乾金

古以日辰冲动爻,谓之冲散,又以爻动冲爻,亦能冲散。余屡试之,旺相者,冲之不散;有气者,冲之不散;休囚者,间有冲散,亦千百中之一二耳。其故何也?盖神兆机于动,动必有因,虽则今日受制,后逢值日而不散也。
如:丑月 丁酉日 (旬空:辰巳),占父出外,一载无音,得“涣之坎”

卯木父爻,动而生世,又化子水回头生,许之在外平安,世空者速至,交春即归。果于二月,得意而回。此非卯动酉日冲之乎?何尝散耶?
静爻休囚,日辰冲之,为日破;静爻旺相,日辰冲之,为暗动。暗动者,有喜有忌。用神休囚,得元神暗动以相生;忌神明动于卦中,得元神暗动以生用神,皆谓之喜。用神休囚无助,若遇忌神暗动,克害用神者,则谓之忌。
古以暗动,福来而不知,祸来而不觉。又曰:吉凶之力则半,迟速之应则缓。究竟何尝不知不觉,又何尝缓耶。
即如:寅月 乙未日(旬空:辰巳),占女痘,得“坤之师”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子刑卯,卯刑子。丑戌相刑,戌未相刑。又云:辰午酉亥,谓之自刑。夫三刑者,余屡试之,或因用神休囚,再兼他爻之克,内有兼犯三刑者,则见凶灾。若只独犯三刑,得验者少,占过数十年来,只验一卦。
如:寅月 庚申日(旬空:子丑),占子痘症,得“家人之离”

巳火子孙,既当春令,子孙旺相,许之可治。后死于寅日、寅时,始悟:月建在寅,日建在申,与巳爻子孙共作三刑故耳。无他爻之伤而得验者,独此一卦,至于子卯、辰戌丑未,亦有验者,然皆附和而为凶者也。
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
相冲之法有六:
日月冲爻者,一也。
卦逢六冲者,二也。
六合卦变六冲者,三也。
六冲卦变六冲者,四也。
动爻变冲者,五也。
爻与爻冲者,六也。
冲者,散也。凡占凶事,宜于冲散;占吉事,则不宜。亦必兼用神而言,用神若旺,虽冲不碍;用神失陷,凶而又凶。至六合卦变六冲者,用神纵旺,亦始吉终凶,图事虽成,有头而无尾也。
申子辰合成水局。巳酉丑合成金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亥卯未合成木局。
一卦之内,有三爻动而合局者,一也。
两爻动,一爻不动,亦成合局者,二也。
有内卦初爻、三爻动,动而变出之爻成三合者,三也。
有外卦四爻、六爻动,动而变出之爻成三合者,四也。
余按:此三合局者,有凶有吉。
如占功名,合成官局,谓之官旺;倘合成财局,谓之财旺生官;倘合成子孙局者,乃伤官之神也。占求财,如合成财局,谓之财库;合成子孙局者,谓之子孙局生财;倘合成兄弟之局,乃破败、耗财、阻隔之神也。占祖茔、家宅,宜父母爻而合局;占婚姻、夫妇,宜财官旺而合局。占久远喜庆之事,宜于成局,永远坚牢;若占官讼、忧疑事而合局者,终身锢结其心,难于消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