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删卜易》030章、生旺墓绝章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
余得验者,只验生旺墓绝,其余不验,不必用也。
金长生在巳, 旺在酉, 墓在丑, 绝在寅。 木长生在亥, 旺在卯, 墓在未, 绝在申。 火长生在寅, 旺在午, 墓在戌, 绝在亥。 水、土长生在申, 旺在子, 墓在辰, 绝在巳。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
余得验者,只验生旺墓绝,其余不验,不必用也。
金长生在巳, 旺在酉, 墓在丑, 绝在寅。 木长生在亥, 旺在卯, 墓在未, 绝在申。 火长生在寅, 旺在午, 墓在戌, 绝在亥。 水、土长生在申, 旺在子, 墓在辰, 绝在巳。
甲子旬中,戌亥空。 甲戌旬中,申酉空。 甲申旬中,午未空。
甲午旬中,辰巳空。 甲辰旬中,寅卯空。 甲寅旬中,子丑空。
何谓旬空?如甲子至癸酉日为一旬,此十日之内,并无戌亥,所以爻逢戌亥为空亡,又名旬空。余仿此。
旬空之法,诸书之论太繁,有真空、假空、动空、冲空、填空、援空、无故自空、有故而空、墓空、绝空、害空、安空、破空。
野鹤曰:旺不为空,动不为空,动而化空,伏而旺相,皆不为空,有日建动爻生扶者,亦不为空,月破为空,有气不动亦为空,伏而被克亦为空,真空为空。(真空者:春土、夏金、秋是木,三冬逢火是真空。)
卦之变者,有变生、变克、变墓、变绝、变比和,余得验者,凡遇卦化克者,不论用神之衰旺,皆以凶推。
如:巽木变坎水

巽木变坎水,谓之化生,水回头以生木也,即以吉断。
如:震木变乾金

古以日辰冲动爻,谓之冲散,又以爻动冲爻,亦能冲散。余屡试之,旺相者,冲之不散;有气者,冲之不散;休囚者,间有冲散,亦千百中之一二耳。其故何也?盖神兆机于动,动必有因,虽则今日受制,后逢值日而不散也。
如:丑月 丁酉日 (旬空:辰巳),占父出外,一载无音,得“涣之坎”

卯木父爻,动而生世,又化子水回头生,许之在外平安,世空者速至,交春即归。果于二月,得意而回。此非卯动酉日冲之乎?何尝散耶?
静爻休囚,日辰冲之,为日破;静爻旺相,日辰冲之,为暗动。暗动者,有喜有忌。用神休囚,得元神暗动以相生;忌神明动于卦中,得元神暗动以生用神,皆谓之喜。用神休囚无助,若遇忌神暗动,克害用神者,则谓之忌。
古以暗动,福来而不知,祸来而不觉。又曰:吉凶之力则半,迟速之应则缓。究竟何尝不知不觉,又何尝缓耶。
即如:寅月 乙未日(旬空:辰巳),占女痘,得“坤之师”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子刑卯,卯刑子。丑戌相刑,戌未相刑。又云:辰午酉亥,谓之自刑。夫三刑者,余屡试之,或因用神休囚,再兼他爻之克,内有兼犯三刑者,则见凶灾。若只独犯三刑,得验者少,占过数十年来,只验一卦。
如:寅月 庚申日(旬空:子丑),占子痘症,得“家人之离”

巳火子孙,既当春令,子孙旺相,许之可治。后死于寅日、寅时,始悟:月建在寅,日建在申,与巳爻子孙共作三刑故耳。无他爻之伤而得验者,独此一卦,至于子卯、辰戌丑未,亦有验者,然皆附和而为凶者也。